今年月饼总体质量较好抽样合格率达92.9%_月饼专题_产业经济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结果表明今年月饼总体质量较好抽样合格率达92.9%
本报北京8月29日讯(王亚南)今天,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2000年月饼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抽查结果表明,我国月饼产品总体质量状况较好,在抽查的113种产品中,105种合格,合格率达92.9%。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次共抽查了上海、广东、北京、浙江、陕西、江西、海南、山东、山西、黑龙江、江苏、辽宁、天津、云南14个省、直辖市78家企业的月饼产品,进行了感官、卫生指标、理化指标、净含量和标签等项目的检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为,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其抽样合格率达到100%。本次抽查质量较好的产品及生产企业有上海杏花楼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杏花楼(集团)公司新雅粤菜馆、上海新侨食品有限公司、广州莲香楼、广州趣香饼家、广州酒家企业集团利口福(番禺)食品有限公司、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团、杭州利民食品厂、西安米旗食品有限公司、深圳江山宏达食品公司、大连食品厂、昆明吉庆祥糕点厂、太原双合成食品公司、冠生园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这些企业管理严格,重视质量,员工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也十分健全,生产机械化程度较高,环境和个人卫生均达到卫生规范要求,产品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
然而本次抽查也发现我国月饼产品还存在以下问题:
1.仍然有极少数生产企业存在保鲜剂(片或袋)使用不当的情况。本次抽查共发现了3家企业的4个样品将保鲜剂直接接触月饼。目前月饼生产企业使用的保鲜剂绝大多数为富马酸二甲酯,对人体健康有害。
2.加工粗糙,出厂检验不严,产品感官质量不符合要求。此次抽查中有3个样品因色泽发深、开裂和露馅而造成不合格。
3.理化指标不合格的有3个产品,主要表现在总糖和脂肪不符合标准要求。
4.所检样品的标签仍有不符合GB7718-94要求的现象。标准中明确要求使用防腐剂必须在标签中明示,但本次抽查中有43个月饼样品检测出含有防腐剂(山梨酸或苯甲酸),却未在包装上标明;其次,月饼包装盒的正面没有“月饼”二字,而使用“弄月”、“拱月”、“醉月”等,不符合标准中“产品必须反映真实属性”的要求;另外,本次抽查中还有14个样品没有标注净含量或标注不规范,有3个样品未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
针对本次抽查结果,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责成各有关地方质监部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本着“扶优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较好的生产企业予以表扬并大力宣传;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予以批评,责令其进行整改并限期复查。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将月饼保鲜剂直接接触月饼的企业,责令立即采取措施,对在市场流通和尚未出厂的产品进行处理;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检测出有防腐剂但未在标签上注明的企业,责令其尽快对标签予以改正。同时要求有关地方质监部门,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有关标准的学习,尤其对在生产中仍以手工操作为主的企业,要督促其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