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悲哀与无奈
读了谢志浩先生《律师的伦理与担当》一文,深有感触,很少看到如此激情精辟的论辩,佩服之至,忍不住也胡侃几句。对执业律师,讲责任、伦理及道德,是阳春白雪,很难引起共鸣。因为以业务收费为主要生活来源执业律师,刻骨铭心的却是悲哀与无奈。一
起点高,入行难。无论是抱着维护法制拯救民众高尚目的,还是想赚钱的生存目的,想进入律师行业的,方知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者,才准考资格证。而司考可谓历经千辛万苦,说是天下第一难都不为过,有幸取得资格证,以为获得了金饭碗。然而,规定必须实习一年才能执业,且强制性的要辞去公职与解除原劳动合同,先断其后路和生活来源。实习期间不能单独从事任何律师业务,只能作为指导律师的跟班,碰到效益好的律师事务所,还可得到一定的生活费,差的还要求交一定的实习费,实习律师没有任何生活来源,还要从家里拿生活费维持生计。二
无奈、傍徨的实习实习期间许多清规戒律要学习要遵守,当然是必要的。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还要进行各项考核,并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培训,虽然作为实习律师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培训却是拿执业证的先决条件,不得不筹措资金去学习。培训,当然有助于律师执业基本的技能技巧的培养,在执业时方能得心应手,但大量的*治性学习和*治敏感性教育,使踌躇满志,充满为中国法治建设添砖加瓦理想实习律师,首次感到头上悬着的高压线。而且,实习期间所见所闻,指导律师在进行业务操作时,与公检法打交道,与客户与对手的智勇搏奕中,对其并非光明正大的手段与技巧,也感到迷茫。预示着自己将要步入不红不黑的灰色之路。三、为稻米谋的悲哀到律师事务所应聘执业,条条框框很多,且受户籍的限制,不是想到那就到那里执业的,无论到那里执业,福利待遇千差万别,但都得为所创收。谁都知道,一个律师的气魄源于对法律的尊重,源于敢向一切挑战的勇气。然而,衣食足才能知礼义,不以成败论英雄,而以收入论高低。你的理想抱负豪情壮志,在求温饱、讨价还价及尔虞我诈中消蚀,变得日益势利与世故。再高明的律师如果不能创收,也会受到同行的歧视,公检法的鄙视。当然,首当其冲决定其是否能生存,影响的是其生活质量,并形成恶性循环。越能创收,业务越好,收费越高,名利齐飞,反之亦然。可悲的初入行者,更在此恶性循环中艰难的求生存,变得像街头小贩与卖菜农妇。四、业内竞争激烈。报载“某行在重庆高院执行局执行案,标的数亿元。局长乌小青人为设置障碍,久拖不决,目的是强迫银行更换律师。当胡燕瑜(乌的情人)为该执行案的代理律师后,乌便在一个月内成功执行。”仅此一案,就得到代理费4000万元。从另一侧面看出,可见前后两个律师竞争的激烈。任何行业都无一例外的充满竞争,遵循着“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律师业更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小虾,大律师吃剩下的小律师吃,老律师吃剩下的年轻律师吃,初入行的只能等待残羹冷炙。律师不择手段,争夺案源与客户,利用一切可用之关系、势力及后台,无所不用其极。唯利是图的律师,无心于专业领域的提升,造成严重的内耗和资源的浪费。在激烈的竞争中,总没有常胜将军,几乎所有律师拼搏得一身伤痛,都有一把心酸泪。五、律师业后台软弱律师协会成立了多年,有名无实。律师权益保障,基本无所作为,其自治自律,任重而道远。目前许多地方仅仅停留在树立民办形象,甚至为官敛财,机关装修住房办公室及消费都由律师协会付款。不仅与与司法行*密不可分,难具有独立性,还时常充当御用杀手对付违反潜规则的律师,凡是有司看某律师不顺眼,协会就会祭起行规大旗,实施惩罚。而律师合法权益受到外来的侵犯,特别是受到有司的高压,如李庄案,律协不仅噤若寒蝉,反而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之类,要让律师们对其口诛笔伐,深刻剖折,引以为戒,这无异于在伤口上洒盐。任何行业协会的高度自治,都寄希望于法制的完善,文明的进步,律协亦然。本文已经分页:【1】2赞相关美文阅读:·对楼堂馆所、*府办公楼建设要慎重决策。·蒋贤智副市长的另外几个可能·黄昏之夜·清源山——老人和孩子·再续,路遥·国学天才不能上复旦的制度漏洞·“有为”的“明主”与“有为”的知识分子·解决“熊之痛”问题不能走两个极端·“合法”外衣下的犯罪